去公证处公证房产需要的手续

  在办理房产公证时,前往公证处需要准备以下手续:

1.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:这是办理公证的基本证件,需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。2.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:房产证是证明房产所有权的法律文件,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。3. 卖方和买方的身份证明:如果是买卖双方共同办理,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明,如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4. 买卖合同:买卖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,需提供合同原件和复印件。5.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:此申请书由公证处提供,填写完毕后由公证处审核。6. 房屋评估报告:如果需要,公证处可能要求提供房屋的评估报告。7. 婚姻状况证明: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,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,如结婚证复印件。8. 其他相关证明:- 如果房产涉及共有,需提供共有人的同意书。- 如果房产有抵押,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证明。- 如果房产有租赁关系,需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双方同意转让的证明。9. 公证费:根据不同地区和公证事项,公证费用可能有所不同,需提前咨询公证处。10. 预约公证:为了节省等待时间,建议提前预约公证时间。在准备上述手续的同时,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:- 确保所有提供的手续都是真实有效的,伪造或篡改的文件将无法办理公证。- 如有特殊情况,如房产有**、债务等,需提前告知公证处,以便进行相应的处理。- 办理公证时,需亲自到场,不能代为办理。- 部分公证事项可能需要公证员现场调查,如实地查看房产等。在办理房产公证的过程中,如遇到任何疑问,应及时咨询公证处工作人员,以确保公证的顺利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