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报显示,不合格产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:一是
通报中提到的7批次不合格产品,具体包括以下品牌和型号:
- 品牌A:型号1、型号2
- 品牌B:型号3、型号4
- 品牌C:型号5、型号6、型号7
辽宁省质监局要求,相关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,并采取措施对已售出的产品进行召回。同时,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加强对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的监管,确保产品质量安全。
对于此次抽查不合格的原因,辽宁省质监局表示,一方面是部分企业为了追求利润,忽视了产品质量;另一方面是部分企业对国家标准理解不够深入,导致生产出的产品无法满足要求。对此,辽宁省质监局将加大执法力度,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严厉查处。
辽宁省质监局强调,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和使用寿命,必须严格把控产品质量。下一步,辽宁省质监局将继续加大抽查力度,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公开曝光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同时,辽宁省质监局呼吁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建筑防水卷材产品时,要关注产品品牌、型号和质量认证,避免购买不合格产品。如发现质量问题,可向当地质监部门投诉举报。
此次通报的发布,对建筑防水卷材行业产生了较大影响。业内人士表示,此次抽查不合格通报将促使企业加大产品质量管理力度,提高产品竞争力。同时,也将加强消费者对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的关注,推动行业健康发展。
总之,辽宁省质监局此次发布的通报,对于保障建筑安全、提高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。希望各级监管部门和企业能够认真落实通报要求,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,推动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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